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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4人公告

10-27 18:12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外汇研究中心)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对外汇管理实践及体制改革涉及的经济金融问题开展系统深入的理论和政策研究;为制定外汇管理政策、推动外汇管理改革提供政策建议;开展外汇管理政策解读、政策宣传及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编辑出版《中国外汇》等刊物。外汇研究中心是国家外汇管理局重要的政策和理论研究平台,是指导全国外汇管理分支机构开展外汇领域研究工作的牵头单位,是国内外汇管理、国际金融和开放经济领域权威的智库平台,是传播发布重大政策、分析热点问题的权威渠道。

  2020年11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外汇研究中心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根据工作需要,外汇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清华大学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4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已经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所学专业与博士后研究方向切合相关,或对所报课题有足够的学科背景支持和一定的研究积累与想法。

  (四)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

  (五)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流畅的外语阅读和交流水平。

  (六)具备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二、拟设博士后研究课题方向

  提供以下研究方向,申请人可在相关领域自行选定研究题目。

  (一)全球贸易投资格局变化与我国产业链转移问题研究。

  (二)全球主要国家宏观经济周期、财政货币政策变化与对我国影响。

  (三)外汇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研究。

  (四)国际贸易金融领域法律问题研究。

  (五)外汇管理政策评估研究。

  (六)人民币国际化与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研究。

  (七)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研究。

  (八)全球外汇市场和人民币汇率研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30日(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

  凡申请本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研究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和报名。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聘者姓名。(附件材料以扫描件或图片形式发送)

  1.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1)。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

  4.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暂未获得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答辩决议证明);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术成果证明,包括获奖、专利证书,博士学位论文,学术代表作(形式为论文者,需2篇以上)等。

  6.两位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或相当水平专家的推荐信(见附件2)。

  7.拟选项目研究计划书。

  (三)本站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在北京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各占50%,根据笔面试总分择优录取。

  四、在站待遇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研究中心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在站期间提供博士后住房补贴。

  (二)在站期间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

  (三)在站期间户口及档案存放国家外汇管理局,出站后留京按照全国博管办有关规定配合解决博士后户口迁移及家属户口随迁等。

  (四)在站期间相关研究成果优先在社科院核心期刊《中国外汇》发表。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607室,邮编100048

  联系人:秦老师、段老师

  联系电话:010-68402763

  指定邮箱:hr_safeferc@vip.sina.com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博士后申请表

  附件2:专家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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