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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招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2人公告

11-03 18:56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修订试行)的通知》(璧人社发〔2023〕192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即1989年12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性别不限。基层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热爱党务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4.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存在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等前科劣迹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备下列条件在笔试环节可加分

  1.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加1分、2分、3分。

  2.从事党建工作满3年的加2分。

  注意:以上加分项目单项加分只加最高分,加分可叠加。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1日(上午0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

  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369号(区行政中心2号楼361室)。联系人:汤老师;联系电话:023-41880820。

  (三)报名所需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璧山区2025年公开招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

  3.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认证的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

  4.《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原件1份。

  5.有加分项的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

  6.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

  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照片失真或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将对材料提供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情况将于11月14日前电话告知报名者。

  五、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笔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区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后确定是否开考。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党的政策理论知识、党务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内容。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笔试结束后,区委社会工作部将在适当位置公示考生笔试成绩,考生也可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23-41880820。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原则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

  1.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基本知识和综合应变能力。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

  3.面试成绩查询。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电话查询面试成绩,咨询电话:023-41880820。

  (三)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面试结束后,区委社会工作部将在适当位置公示考生总成绩,考生也可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23-41880820。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情况,按得分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如遇得分相同,取笔试得分较高者)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根据面试排名递补名额。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重点审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根据审查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因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考试排名递补名额。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合格后,区委社会工作部将在适当位置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每月薪酬待遇按《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补贴标准执行,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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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璧山区2025年公开招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

  2.《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

  3.《工作经历证明》

  4.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公开招聘2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岗位表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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