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上杭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
三、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专业按《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设置和审核。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的,即在1987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的在读学生(非应届),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已解除协议的除外);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符合报考条件的国有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或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编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人事管理权限相应的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上杭县北环中路82号,联系电话:0597-3132378。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先自行下载填写《上杭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报名须提交材料及装订顺序: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毕业证(最高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名,且要求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2.报名结束后,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以电话形式通知。
(三)招聘考试办法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情况,按以下考试办法进行招聘。
1.如果岗位的报名人数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通过考核方式(含岗位工作要求的业务知识和能力等方面考核)招聘,考核方案另行制定,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
2.如果岗位的报名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但不足10倍(含10倍),不再进行笔试,将按以下办法通过面试的方式招聘。
3.如果岗位的报名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10倍,将按以下办法通过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
(1)笔试(满分按100分计)
①笔试科目为内容为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②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①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②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考试总成绩
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遇有同分情形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四)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按1:1比例,按岗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第一次体检项目有不合格的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通知当日提出复检申请,并按时参加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五)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素质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交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递补
1.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确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出现岗位空缺按上述办法递补招聘人选。
五、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参照现有相应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2.正式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享有相应的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2.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期间,应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3.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上杭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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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杭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上杭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