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单位:南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②离校2内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2045元/月,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
	五、签约方式:本次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1.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简历发送至邮箱npsldrszcy@163.com,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599-8813626。
	2.应聘者报名文件附带一寸彩照一张(近期免冠)、个人简历、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应聘者应确保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其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招聘信息未尽事宜以招聘者与应聘者最终签订的《就业见习协议》为准。
	4.体检:面试后确定的聘用人员须提交半年内的体检报告,符合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的录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