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松溪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垃圾填埋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制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渗滤液处理车间工作人员2名,主要负责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的日常操作、运行监控、维护保养,按规范完成渗滤液处理工艺流程,做好生产运行记录,配合完成环保指标监测及车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2. 高中及以上学历,环境工程、给排水、化工等相关专业优先,性别不限,25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出生年月为1986年12月至2000年12月),能长期适应三班倒工作制度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3.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五官端正,无残疾、家族遗传病史及慢性病,无纹身,无不良嗜好; 4.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有违法行为,已立案正在接受审查的; 3.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的; 4. 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履行义务的; 5. 与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6. 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三、相关待遇 (一)聘用后,参照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外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参照在编人员享有法定节假日等权利; (三)住宿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 四、招聘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录用等程序公开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12月19日; 2. 报名地点:松溪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办公室(地址:松溪县郑墩镇杉溪村1-2号); 3. 报名材料:员工入职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如有)、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4.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环节,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通知; 5. 报名不收取报名费,不接受代理报名。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 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 (四)录用 经考核合格者,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在试用期内,由环卫中心组织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2.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18815927858(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3.本公告由松溪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松溪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