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浦城县人民法院特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名(限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执行局辅警,主要负责执行局相关辅助性事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劳吃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的情形: 1.法学类专业毕业的; 2.退伍军人、体院、警校毕业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履行义务的; 4.与浦城法院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5.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 三、相关待遇 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基本工资参照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正式聘用后,按浦城法院有关制度规定管理,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本单位不提供住宿。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和聘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3月13日; 2.报名地点:浦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不接受代理报名。 (二)面试 (三)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四)政审 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聘用 经考核合格者,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咨询电话: 0599-282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