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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26南平浦城县人民法院招聘1人公告

03-11 19:10

因工作需要,浦城县人民法院特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名(限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执行局辅警,主要负责执行局相关辅助性事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劳吃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的情形:

   1.法学类专业毕业的;

   2.退伍军人、体院、警校毕业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履行义务的;

  4.与浦城法院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5.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

  三、相关待遇

  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基本工资参照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正式聘用后,按浦城法院有关制度规定管理,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本单位不提供住宿。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和聘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3月13日;

  2.报名地点:浦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不接受代理报名。

  (二)面试

  (三)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四)政审

  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聘用

  考核合格者,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咨询电话: 0599-282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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