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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026福建莆田市山亭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人公告

01-27 14:13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山亭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二、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招聘和组织推荐考察两种方式。组织推荐的主体包括:各村(社区)委会、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综治中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

  三、岗位职责

  (一)了解掌握村(社区)社情动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线索进行及时处置,对已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

  (二)接受纠纷当事人选择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派,调解矛盾纠纷;

  (三)及时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镇综治中心等反映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掌握相关行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技能,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4、招聘范围: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辖区范围内。

  符合以上条件,同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优先推荐聘任为镇专职人民调解员: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

  2、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法律工作经历的;

  3、曾担任村(社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的;

  4、具有基层调解工作经历的;

  5、回乡大学生和退役军人;

  6、政法及其他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等。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

  2、现任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

  3、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人选。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6日

  (二)提交材料

  1、《山亭镇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户口本或身份证;

  4、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三)报名方式(二选一)

  1、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将上述材料以.jpg/.pdf格式扫描压缩打包(文件名为: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bastzsfs@163.com。

  2、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山亭镇人民政府209办公室报名(正常工作日)。

  3、咨询电话:6977060、13607547968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四)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或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五)聘用办法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由我单位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择优聘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面试时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原件在现场核对完毕后退回。

  六、有关待遇

  1、聘用人员待遇为基本工资、工龄补贴和案件补贴。

  (1)试用期(1个月)按基本工资80%(2800元)发放,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2)基本工资:正式聘用人员包干月薪为3500元/月/人(提供食宿);

  (3)工龄补贴:满一年加50元;

  (4)案件补贴:聘用后所调解成功案件补贴标准按照补贴标准按照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制定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七、其他事项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山亭司法所负责解释。

山亭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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