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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甘肃省陇南市康县选调20人公告

11-05 12:23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事业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共20名。

  二、选调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组织选调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主要从全县范围内服务期已满的“三支一扶”“进村进社”“西部计划”等未入编项目人员中进行(教育、卫生、公安、县直单位等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服务期满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知识、较强的文字功底、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或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组织考察、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25年11月12日开始到11月14日结束,共3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1.《康县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一式两份纸质版盖章,附电子版);2.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含电子版);3.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同时,要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本人工作分配或服务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转正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注“复印于原件”意见,复印人员签字,写明复印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服务期已满但未发文的“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县委出具相关证明,县人社局加注意见;5.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写明报考人员的基本情况、相关工作经历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按照选调条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等单位意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笔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考察对象,派出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全面审核。

  考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办理调动

  综合笔试及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入编手续。

  五、组织保障

  (一)为了加强对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选调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在选调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自觉遵守选调工作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组织讨论情况等,对违反纪律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报名地点:中共康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联 系 人:张 宝

  联系电话:0939-5121675

  附件:康县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doc

中共康县委组织部

中共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康县司法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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