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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辽宁铁路调兵山市选聘社会福利院院长1人公告

11-14 19:19

  为进一步加强调兵山市社会福利院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养老保障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会福利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调兵山市社会福利院院长1名(无编制)。

  二、选聘范围

  符合选聘条件的非在职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遵守国家养老行业标准及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

  4.拥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养老服务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年龄在6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被列为失信对象或征信报告中有影响任职不良记录的;

  4.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因客观因素不适宜担任选聘职位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在调兵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后续相关公告(公示)均在调兵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竞聘人员将《调兵山市公开选聘社会福利院院长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dbsmzjbgs@126.com。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资格审查

  由调兵山市公开选聘市社会福利院专业人才工作专班负责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所列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初审合格的人员,将通知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对于初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本人。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聘过程。

  (四)测评考核

  考核方式以民政局公开选聘市社会福利院专业人才工作专班所制定的方案为准。

  (五)公布成绩

  竞聘人员的成绩在调兵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六)组织考察

  根据测评考核成绩排名,按照选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民政局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拟聘任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

  聘用期限五年。

  (二)待遇

  乙方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每月人民币5000元,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和奖金根据工作业绩确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调兵山市公开选聘社会福利院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24-76874024

  附件:调兵山市公开选聘社会福利院院长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调兵山市公开选聘社会福利院院长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ndbss.gov.cn/diaobingshan/xwzx/gsgg/2025111316271474867/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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