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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招聘环卫工人5人公告

10-10 12:54

  为规范环境卫生管理,提升新港街环卫保洁质量及垃圾分类成效,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以下简称:新港街道环监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

  (一)招聘岗位:环卫工人5名,主要从事环卫清洁、垃圾收运、垃圾分类等岗位,具体工作内容由新港街道环监所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较强,具备履行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

  (二)爱岗敬业,热爱环卫事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男性53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四)需接受六天工作制及节假日加班;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没有参与非法组织;

  (六)同等条件下,有驾驶证C1及以上牌照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止,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新港街道环监所(海珠区江怡路222号,联系电话:020-34267957);

  3.报名方式:有意者需本人到上述地址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近期正面证件彩照2张。

  (二)面试

  由新港街道环监所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考评,具体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通知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自付,入职后体检费可报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录用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四、待遇和管理

  参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意见》(穗府办规〔2024〕3号)文件规定执行,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节日慰问、健康体检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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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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