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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广东汕头市潮阳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气象类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珠海专场招聘1人公告

11-06 13:31

  根据工作需要,汕头市潮阳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将参加面向气象类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珠海专场公开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地方编制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汕头市潮阳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简介

  请登录汕头市气象局网站(gd.cma.gov.cn/stsqxj)了解详情。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汕头市潮阳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1个地方编制事业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2024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上述人员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薪酬待遇和要求

  获聘人员为地方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地方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根据地方相关部门要求,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8日  9:00--12:00

  (二)报名地点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二号楼B102(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报名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或装订成册),附上1寸彩色免冠近照(可彩色打印),现场提交审查。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026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已取得的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复印件。

  3.除上述材料外,应聘人员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国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附件1)。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时留意通知,视报名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请进入面试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规定

  面试由5位评委打分,采用体操计分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2026届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在考察阶段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中国气象局审核备案同意后,根据人事管理权限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获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2.应聘人员在面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确定的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应如实报告在气象部门工作的亲属情况。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不收取费用,因应聘产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缺额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五)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组织面试的,将视情另行安排,请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动态。

  本公告由广东省汕头市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4-88812216  

  监督电话:0754-88553631                                       

  附件:1.汕头市潮阳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26年事业单位珠海专场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

  2.广东省气象部门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3.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6版)-气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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