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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广西钦州市儿童福利院编外人员招聘1人公告

12-09 18:34

  钦州市儿童福利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护理员(生活老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和嗜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责任心强,富有爱心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应急处理能力和良好沟通协调能力,愿意为孤残儿童的成长奉献爱心和力量。

  3.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育儿经验,熟悉儿童生理和心理发展特点,能够进行日常生活照料和基础护理,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教师资格证。

  5.年龄38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结案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个人征信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12月19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络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钦州市儿童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qzsetfly99@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材料。

  2.现场报名。请于报名时间内携带好报名登记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钦州市儿童福利院报名。地址:钦州市钦北区金华路8号钦州市儿童福利院,联系电话:0777—3217093。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所提交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三)资格审查与面试。我院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和资格审查结果,择优通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未入围面试者不另行通知。

  (四)体检。面试人员需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相关录用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确定聘用人员。综合面试、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二)聘用期间,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聘用期间单位不安排食宿,需自理。

  本公告由钦州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并承担发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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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市儿童福利院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钦州市儿童福利院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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