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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招聘见习生1人公告

07-08 21:06

  为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战略,为广大高校毕业生搭建更广阔的就业平台,根据人社部《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86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建立了就业见习基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岗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人才优先、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信息管理岗1名。

  三、工作地点

  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泓洋路保税港区西侧160米原洋浦实验小学(洋浦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四、招录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购买过五险一金),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计算机类专业优先),熟悉使用电脑,党员优先考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2.刑事处罚期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的;

  5.与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6.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bm/kjj/gkml/)以及儋州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随时关注该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报名

  1.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1);

  ②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附件2);

  ③未曾就业承诺书(附件3)或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④无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4);

  ⑤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⑥户口本(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

  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报名时间

  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4日(工作日),咨询时间:8:00-12:00,14:30-17:30。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有意者请带上所需材料到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泓洋路保税港区西侧160米原洋浦实验小学4楼410办公室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

  有意者请将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84366019@qq.com。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考察,合格者择优录用。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经面试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由应聘人员自行前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予以录用。

  六、工资待遇

  1.工资2500元/月,购买一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无五险一金;

  2.享受周末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七、用工方式

  录用人员入职后与洋浦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 根据双方的意愿,见习基地可吸纳见习人员就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未录用的见习生根据考核实际情况做好就业推荐工作。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吉女士:28826809;汪先生:28820803。

  九、注意事项

  1.面试人选和最终录用结果将以短信和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箱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2.应聘者对个人投递的应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虚假、伪造等不实信息,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1.报名表

  2.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3.未曾就业承诺书

  4.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洋浦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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