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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湖北鄂州市选聘鄂城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25人公告

07-02 17:48

  为做好鄂城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根据《鄂城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使用管理办法》(鄂城法办发〔2025〕1号,以下简称《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名额、类别及聘期

  公开选聘法律顾问25名,其中法学专家1-2名,执业律师23-24名,聘期为三年。

  二、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经鄂城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启动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聘公告,具体工作由鄂城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负责实施。

  (二)参选条件

  A.根据《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选聘的法学专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员优先;

  2.个人品行好,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没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情形;

  3.专业能力强,具有副教授以上等高级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

  4.所在高校或单位同意。

  B.根据《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选聘的执业律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个人品行好,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处分、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协会行业处分;没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情形;

  3.专业能力强,涵盖与党政机关直接相关的主要业务领域,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4.熟悉社情民意,有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5.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5月15日。

  报名方式: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ecqyfzqb@163.com;

  报名地址:鄂城区司法局(滨湖西路银海龙城小区南门),

  联系人:电话:027-59210148。

  所需材料:鄂城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报名表1份(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各一份);个人承诺书1份(线上报名需提交pdf签字扫描版);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学历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本人在党政机关曾经或正在担任法律顾问的证明材料;本人从事法学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联系邮箱。

  (四)选聘步骤

  1.资格审核:区司法局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法律顾问的资格条件,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符合办法规定的候选人员名册;

  2.初步筛选:区司法局根据候选人的专长领域、业务水平、服务对象评价和影响力程度、工作沟通联系的便捷性等情况,对候选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必要时征求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的意见,形成拟选聘的初步人选名单;

  3.审核遴选:区司法局将拟选聘的初步人选名单报请区委区政府审定同意;

  4.公示及聘任:区司法局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并颁发聘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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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选聘鄂城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岗位表

  2:鄂城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候选人报名表

鄂城区司法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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