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面向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具有正式人事关系的在编差额事业人员择优选调58名全额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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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2025-10-09
30 2025-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