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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026江西抚州市人民调解协会招收见习人员2人公告

04-28 16:45

  抚州市人民调解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就业见习人员2名。现将具体招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人数

  1.见习岗位名称:人民调解辅助岗。

  2.岗位人数:2名

  二、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向上,政治立场坚定;

  2.身体健康(按照江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4届、2025届)和16-24岁(含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有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情况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社会学、公共管理类专业优先;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及工作热情;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三、见习期间工作内容

  协助开展人民调解相关辅助事务,包括群众咨询接待、调解档案整理、案件数据统计等,配合完成市人民调解协会及市司法局交办的日常工作。

  四、招收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协议书签订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线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线下报名请将相关材料准备好后前往报名地点,线上报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单位邮箱(投递材料备注“见习岗位+姓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咨询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及周末等休息日不接受线下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咨询地点:抚州市人民调解协会办公室(抚州市行政中心六号楼,2楼237室),邮箱:247560774@qq.com,联系电话:0794-8228089。

  3.报名需将以下资料发至邮箱:

  (1)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抚州市人民调解协会公开招收见习工作人员报名表》(见下方二维码);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二)资格审查按照公开招收的资格条件对见习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收条件的见习对象,将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见习招收工作始终,见习对象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见习资格。

  (三)笔试及面试笔试时间为5月15日上午9时,笔试后通知面试时间。笔试、面试地点在抚州市司法局会议室(抚州市行政中心六号楼,2楼224室)。笔试形式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主要考察见习对象的逻辑思维能力、基本写作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主要考察见习对象的专业素质、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等。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收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体检费自理)的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综合评价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见习招收体检合格的人员须签订《抚州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协议书》。

  五、见习待遇

  1.见习人员全部为编外招收人员,期限12个月。

  2.见习期的见习生活费为每月2090元。见习期间,不交五险一金,会购买商业保险(人身意外保险)。

  3.见习人员如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见习,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见习单位。

  4.见习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见习协议即行终止。

  本公告由抚州市人民调解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抚州市人民调解协会公开招收见习人员报名表

抚州市人民调解协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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