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助推我县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人才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13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户籍不限;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4.年龄18至35周岁(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18至40周岁(198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资格条件,部分岗位对户籍等另有要求的详见《2025年松阳县事业单位人才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6.限松阳县户籍或松阳县生源的,户籍以2025年3月7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松阳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松阳县;
7.本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8.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9.根据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引进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报名邮箱详见招聘计划表)。
现场报名:
1.2025浙江丽水—甘肃兰州产业人才招聘会
时间:3月15日
地点: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
2.2025年浙江省春季人才交流会
时间:3月15日下午
地点:杭州福雷德广场
报名所需资料:
1.社会人员应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5年3月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5年3月7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松阳县法治中心的考生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拿到资格证书的可以先行报考。
网上报名时,需将《报名表》(见附件2)和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压缩成单个文件包,发送至相应报考单位电子邮箱(详见招聘计划表),邮件名称统一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考试前考生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技能测试
松阳县融媒体中心文字记者岗位采用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7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技能测试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指定内容撰写新闻稿件、评论文章。(相关要求详见技能测试通知书)。
其他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需先进行笔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按所有考生(取得有效成绩的)笔试总成绩排名前75%划定合格分数线(排名和分数向下取整),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五)确定面试对象
松阳县融媒体中心文字记者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直接进入面试。
如招聘岗位中出现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思想表现、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组织协调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需笔试(或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考生笔试(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需笔试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公务员体检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进行,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ongya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需笔试(或技能测试)的岗位按总成绩,不需笔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5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松阳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3.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6.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7.面试成绩、入围体检、体检结果、拟聘用等相关信息发布,请留意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ongyang.gov.cn/)。
本公告由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和《关于高质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函〔2025〕12号)等文件精神,吉林医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共招聘教师5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5年吉林医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0日—2007年3月10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5年3月1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5年12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吉林医药学院人事处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4日—3月20日9:00—16:00(工作日受理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准备的材料
填写《2025年吉林省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填写),并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电子邮箱。其中,在读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发送电子邮件时,考生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含身份证)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吉林医药学院英语教师张三),待面试(考核)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2.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制度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联系方式以及个人诚信承诺书,个人需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其他要求
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本公告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吉林医药学院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主动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由学校自行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考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学校另行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
面试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为确保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高校专职教师岗位(不含教辅岗位及其他非教学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高校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
(三)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前,由学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以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其它事项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如超过学校一个工作日内承载面试人数最大值时,可由学校视情况采取多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进行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由各学校负责进行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吉林医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5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办理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5年12月3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5年的,可视为2025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符合《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文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96885”平台及吉林医药学院官网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吉林医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吉林医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招聘单位电话
吉林医药学院0432-64560255
(二)招聘单位纪检监督电话
吉林医药学院0432-64560212
(三)主管部门电话
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0431-89968301
(四)人社部门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431-88690586、88690530。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吉林医药学院
2025年3月10日
原始标题:2025年松阳县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公告(一)
信息来源: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5/3/7/art_1229355058_54727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