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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外聘法律顾问选聘1人公告

07-25 05:19

  为加强和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和深化依法治校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宝山区关于规范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拟选聘1名执业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外聘法律顾问。

  二、工作职责

  (一)参与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和相关制度的建设;

  (二)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论证、审查、制定等;

  (三)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法律审查;

  (四)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五)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法律分析与评估;

  (七)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八)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培训;

  (九)聘任单位交办或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选聘条件

  执业律师担任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且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三)未在三个以上的本市市级机关担任外聘法律顾问;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曾受到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律师事务所担任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遵规守法,诚信勤勉,有良好的职业信誉,能够较好地履行社会职责;

  (三)有符合个人担任外聘法律顾问条件的专职律师;

  (四)具备承接党政机关法律事务的服务能力。

  四、选聘组织

  我局成立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聘小组),负责选聘相关工作,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遴选外聘法律顾问。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5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

  请填写附件《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同时附上相关执业证书、执业许可证、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邮寄至: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58号A121室,邮编:201999,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综合治理科收。

  六、审查与聘任

  (一)资格审查与遴选

  1、选聘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员名单。

  2、选聘小组对候选人员名单进行评审,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报局领导批准。

  (二)签约

  对决定聘任的外聘法律顾问,我局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具体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659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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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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