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3.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能胜任本职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招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本次招聘合资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共3人。
三、招录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若招聘岗位没有合适人选,则该岗位人选予以空缺。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1月7日止(7个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报名公告要求(见附件1)将招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认证证明(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职称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任职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及其他岗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渔业集团402室。联系人:13762088130 任女士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简历筛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截止后统一通知面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察
1.对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一般采取查阅档案、电话联系、外调方式,向被调查人员原单位直接主管、人力资源、财务、纪检等部门负责人了解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并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3.递补考察结束后,如考察人仍不合格,经公司研究同意,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该岗位作空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