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事考试网

2025年6月青海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考核聘用事业单位成绩公布及体检、政审通知

06-14 05:32

  各位考生:

  根据《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现将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5年6月14日至2025年6月20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为《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公示表》中“是否进入体检”栏标注为“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

  2025年6月23日

  进入体检的考生务于体检当日上午8:20前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费450元,到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377号)门诊大楼前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注:进入体检考生体检结束后,报考市级医疗机构的请于体检当日下午17:00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到,办理考察(政审)手续。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到其他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递补原则

  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它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至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体检当天近视考生请佩戴框架眼镜,勿佩戴隐形眼镜,勿佩戴首饰。为便于体检,请穿着较为宽松的衣装,女性勿着连衣裙、连裤袜。

  6.女性受检者经期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结束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8.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9.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允许家属陪同跟随、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

  考生注意:所有考生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体检、考察(政审)结果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0971—6163859

  附件: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公示表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3日

  原标题: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成绩公布及体检、政审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fbb3719a18d19000ca78c706ea565418.shtml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