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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类)体检阶段(第六批)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

09-25 22:22

  按照《四川省宜宾市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类)公告》规定,现将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类)体检阶段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

  详见《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类)体检阶段递补体检人员名单(第六批)》(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

  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上午7:30准时到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8楼会议室(宜宾市叙州区坤泰路251号)集合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核、选岗等后期事宜体检当日安排。

  三、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2.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黑色签字笔1支、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注:体检费用为5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3.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务必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4.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5.女生有怀孕或生理期的,体检当日分组后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写明预产期或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

  6.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7.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五、其他

  体检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安排后期事宜,请务必保持报名提供电话畅通。

  六、咨询电话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7822849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0831—6201101

  附件: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类)体检阶段递补体检人员名单(第六批)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5日

  原标题: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类)体检阶段(第六批)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ee896e71-5774-4f37-9060-388e313137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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