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事考试网

2024年浙江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招聘编外人员8人公告

08-15 18:57


  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医共体因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

  岗位编号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

  招聘专业

  岗位要求

  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医共体曹娥分院

  101

  西药房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药学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药师及以上资格。

  102

  收款室

  1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审计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资格

  103

  口腔科

  1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口腔医学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

  104

  护理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护理学

  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护士及以上资格

  105

  信息科兼办公室

  1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文秘

  年龄30周岁以下

  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医共体章镇分院

  201

  120分站护理

  1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护理学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执业护士及以上资格

  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医共体东关分院

  301

  康复治疗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康复治疗学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康复技师及以上资格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3.104岗位、105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94年8月22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服从岗位调配;

  6.已在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8:30----11: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城南医院)住院部一楼学术报告会议室

  3.联系方式:0575-82105626

  4.报名者随带资料: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编外用工招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另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5.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倍招考岗位计划数的,将根据招聘单位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酌情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确定后的招聘计划仍等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考试:

  (1)采取面试的方式,内容为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若单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则该岗位先进行笔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分)。

  (2)参加考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考试,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入围名单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入围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分别以笔试成绩、学历、执业资格高者列前。

  8.体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地点为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若入围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再放弃者,则取消录用资格,在公示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后缺额不再递补。

  9.公示:经体检合格后,拟录用名单在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外网上公示。

  10.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四、待遇:

  按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考试不能按时到达的,做自动放弃处理。

  3.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

  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编外用工招聘登记表.doc

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医共体

2024年8月15日


   

  原标题: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ngyu.gov.cn/art/2024/8/15/art_1229670081_59158009.html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