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广泛吸纳博士人才助力巴中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2026年5月15日在巴中党建网发布的《2026年“百名博士进巴中”专项引才公告》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取消公告第二条“引进对象及条件”第(一)款“基本条件”第2项“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限制;并在公告第二条“引进对象及条件”第(三)款“不得报名情形”第1项“事业单位岗位”、第2项“国有企业岗位”中,均新增一类情形“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人员”。
二、将公告第二条“引进对象及条件”第(二)款“其他要求”第1项“事业单位岗位”中“①”所列条件调整为“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毕业院校须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加强认证审查公告所列范围内”(详见附件2)。
三、取消公告第二条“引进对象及条件”第(三)款“不得报名情形”第1项“事业单位岗位”中“③”所列情形中的“在巴中市人才引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放弃资格不满三年的人员;在巴中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辞聘)不满三年、辞退(解聘)不满五年的人员”限制。
原公告中其他信息不变。
特此公告。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中共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