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四川省眉山市2025年引进人才公告》规定,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考核招聘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情况,现对本次相关招聘岗位作如下调整(见附件)。
附件:眉山市洪雅县2025年引进人才岗位调整表
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 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4日
30 2025-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