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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眉山市彭山区引进人才(事业单位)部分岗位调整的公告

11-08 02:13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四川省眉山市2025年引进人才公告》《眉山市2025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相关要求》,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考核招聘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情况,经研究,现对我区引进人才(事业单位)部分岗位作如下调整(见附件)。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7621151,028—37627056。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2025年引进人才(事业单位)部分岗位调整表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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