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四川省眉山市2025年引进人才公告》规定,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考核招聘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经研究,现对本次相关招聘岗位作如下调减(见附件)。
本公告由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7206526。
附件:丹棱县2025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部分岗位调整情况表
30 2025-11-14
30 202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