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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见习基地招聘公告

08-14 23:56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因工作需要,现招聘见习基地见习员若干名,从事各部门辅助性岗位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符合以下范围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1.本市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生(毕业年度1月1日至毕业证书签发日期)

  2.离校2年内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要求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有责任心,有大局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致力于与中心共同成长和发展。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心从事社会事业,性格开朗、善于交流,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对于新知识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3.体貌端正,普通话标准,具备基本的公文阅读及写作素质;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了解我市公共服务有关政策,具有档案整理及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6.就业见习期限最长12个月,具体期限由中心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协商确定。见习人员每月见习不得少于15天,每天见习时间不少于6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三、岗位介绍:

  行政管理、办公系统软硬件维护、数据录入统计分析、电话业务咨询、档案材料管理等辅助工作。请申报见习人员注意岗位与所学专业匹配程度,合理申报。

  四、报名相关事项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粘贴在《报名登记表》指定位置;

  2.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并登录“学信网”申请并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提供)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通过扫描仪或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

  3.个人简历

  有意者将《报名登记表》及以上相关材料的电子文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文件以“姓名+联系电话”注明)发送至电子邮箱 (报名材料恕不退回,中心郑重承诺为报名人员保密),通过简历筛选后统一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电子邮箱:tjbys_hr@163.com

  如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见习补助

  120元/天,负责中午用餐。

  六、工作地点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赛德广场5号楼裙楼

  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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