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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克州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引进人才公告(218人)

04-02 17:46

为认真落实克州人才强州战略,实施 帕米尔英才 引才计划,加快聚集优秀人才,助力克州高质量发展,克州决定面向高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218人。

一、引进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志愿服务克州建设,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已取得或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职称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心理抗压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1月1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五)满足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引进范围:

(一)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二)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四)已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曾被甲方单独解聘的;

(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八)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优惠政策

克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政策如下:

(一)编制情况:引进人才到岗后,使用自治区事业单位编制,一律进编。

(二)生活补贴:按照 帕米尔英才 引进计划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州直、阿图什市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每人每月发放3000元、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 双一流 建设高校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每人每月发放1500元,均持续发放5年。

阿克陶县、乌恰县、阿合奇县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 双一流 建设高校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每人每月发放600元,均持续发放5年。

(三)购房补贴:引进人才在克州范围内购房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双一流 建设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住房安置补贴30万元、20万元、5万元。

(四)住房保障: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双一流 高校毕业)或夫妻双方都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申请入住人员家庭(已婚的包括本人、配偶、子女;未婚的包括本人、父母)在我州无合适自有住房,且未在我州享受过其他住房补贴。

(五)培养支持政策:鼓励引进人才根据《克州 帕米尔英才 培养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申报项目,给予每人每年最高30万元资助经费。

(六)首次进疆交通费报销:引进人才上岗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引进人才首次进疆交通费用。

(七)人才聘用:引进人才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实行全员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聘用关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三年服务期,本科毕业生五年服务期。

(八)工资待遇:凡到我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发放。

(九)实施零门槛落户政策:引进人才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在全州自由落户,享受与当地同等的户籍政策。

(十)实行配偶优先安置政策:原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按调动政策办理;原企业职工或无业的,积极协调州内企业提供就业岗位。

(十一)子女无忧就学:对引进人才子女在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入园)的,按法定监护人意愿统筹安排。

(十二)其他优惠政策:本次人才引进参加现场面试考生,疆外人员一次性补贴交通费500元/人,补贴住宿费100元/人/天(最多补贴三天);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石河子市、吐鲁番市、哈密市、伊犁州等北疆地区人员一次性补贴交通费200元/人,补贴住宿费100元/人/天(最多补贴三天)。参加面试考生克州境内景点门票免费(面试前后7天内)。每年为引进人才提供州内三甲医院免费体检1次、专家预约诊疗等便捷服务;全州景区向引进人才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免费开放。

三、引进对象

面向高校应、历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双一流 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等引进。

四、引进岗位

详见《2025年克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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