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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新疆巴音郭楞州博湖县拟设立的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拟聘、续聘的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情况公告

04-21 17:58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管理办法》(新司通〔2025〕1号)和《博湖县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博政发〔2022〕38号)文件要求,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定向邀请的方式,博湖县拟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3个,拟聘、续聘的行政执法监督员18个。现对以下人选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10天,至2025年4月20日20时止。有关反映和举报材料,在公示截止时间前送达县司法局。

三、公示期间说明情况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对公示对象,向县司法局提出意见,反映或举报公示对象是否遵纪守法,是否品行端正,是否信用良好,有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等问题。以单位名义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凡匿名反映情况,无确凿证据,或查无实据的,不影响选聘。

四、受理部门

博湖县司法局执法监督科。

监督电话:0996-6626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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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名单

原标题:关于博湖县拟设立的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拟聘、续聘的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情况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jbh.gov.cn/xjbhx/c109950/202504/31135d20cace4ed2a8ed4d23851fcf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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