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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招聘12人工作公告

09-23 13:18

  为进一步推动喀什经济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均为聘用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具体岗位信息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严谨。

  (二)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综合素质优秀,志愿服务喀什经济开发区建设。

  (三)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学历学位、工作经验及职称条件(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四)身体素质良好,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五)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有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愿意在喀什经济开发区长期工作。

  (六)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抗压能力强。

  (七)年满1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

  (八)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聘范围:

  1.有行政、刑事处罚记录的;

  2.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应聘人员辞职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名应聘该岗位;

  4.曾作为喀什地区引进人才被解聘的;

  5.曾被开除党籍、军籍、公职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7.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8.组织、领导、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9.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10.组织、领导或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11.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的;

  12.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13.依法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1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试用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3日10:00至9月29日18:00(报名时间为7天),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通过喀什经济开发区官网(www.kstq.gov.cn)、智联招聘报名系统等渠道,发布公告。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登陆https://ksjjkfq.zhaopin.com进行报名,按要求将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步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将在喀什经济开发区官网公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审查中涉及到专业条件要求的,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3.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提示自行下载准考证,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准考证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

  1.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笔试采取线下方式开展,笔试地点及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业务知识等,不指定复习资料,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题,以闭卷考核方式进行。

  3.笔试结束后,通过喀什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www.kstq.gov.cn)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入围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另行通知。考生按照面试通知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或既未携带相关证件、又不能证明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工作协调能力与责任意识、人际沟通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分数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与入围人员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面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一轮面试的方式,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入围体检考生体检前3天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持有效身份证,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考《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   

  3.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当在接到初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报告需自体检之日起3日内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入职。体检报告交至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号楼301办公室。

  4.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该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可依次等额递补。

  5.体检费、复检费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政治审查

  考生按要求提交《喀什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附件2)。政治审查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政审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具体实施。在政治审查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未按时提交审查所需材料的人员,审查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政审表交至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号楼301办公室。

  (七)公示与聘用

  政治审查结束后,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通过喀什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www.kstq.gov.cn)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政治审查、公示人员。无异议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3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经用人单位研究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试用期每月3500元,正式入职后月工资0.84万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社保、公积金部分)。

  1.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不属于报考范围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而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2.本次招聘人员不执行绩效薪酬管理。

  3.本次招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4.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情况特殊如遇调整的,均以最新通知为准。如有相关事项变更,将在喀什经济开发区官网进行公告。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喀什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喀什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0998—2575881,022—58703000转85096、8558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监督电话:喀什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监察工作委员会)0998—2959005

  附件1:喀什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喀什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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