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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疆政法学院招聘辅导员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1人)

05-13 13:3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新疆政法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等1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涉及2个岗位。其中,专任教师岗1名,辅导员岗1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教师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良好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与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辅导员岗年龄要求在28周岁及以下;

6.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

5.本年度已考取疆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在读人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人才待遇

待遇情况详见《新疆政法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及相关待遇表》。

五、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

3.报名材料:

(1)填写《新疆政法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新疆政法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信息汇总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或护照);

(2)如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需征得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3)学历和学位证书: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相关材料;

(5)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未作要求的不用提供。

以上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学校相关二级单位指定的招聘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命名: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专业),并电话联系相关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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