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办学办医水平和综合实力稳步提升。2023年4月,学校新一届党委成立,确定了建设 西部一流并辐射中亚的医科大学 的奋斗目标,学校步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学校下设26个院部,开设29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现有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5个学科门类,形成以医学为主,其它学科相辅相成的学科结构与布局。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0个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学校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4人, 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1人;6人入选 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 ,71位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获评 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4人获得 全国劳动模范 荣誉称号,10人获评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
学校所辖8所直属附属医院,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建设,以满足疑难危重疾病救治和新疆、周边国家特高发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全疆医疗系统主力军优势,形成了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疗资源集群,为 健康中国 、 健康新疆 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不断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的交流合作,与国内20余所大学建立了深层次共建合作关系。与俄罗斯、日本、英国、塔吉克斯坦、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等多个国家的大学及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6月4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8.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附件1)。
10.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11.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
1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 特岗教师 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