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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2人)

08-28 17:0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受各招聘单位委托,由上海市人社局会同喀什地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2024年上海市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共计12个岗位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喀什地区户籍(含喀什地区高考生源)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是指1996年8月26日(含)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8月26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8月26日(含)后出生。

具体年龄要求详见《上海市2024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岗位简章(喀什)》(附件1)。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8月26日。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9月2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9:30。

资格审查时间与报名同步。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各县市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附件4)。考生可前往喀什地区范围内就近县市人社部门线下报名。

(三)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发放的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7日

(四)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2024年9月8日

(五)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4年9月9日

(六)体检和考察时间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 (http://www.kashi.gov.cn)发布的公告通知。

三、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同时开展。

1.参加报名要求

(1)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24年上海市面向喀什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保证真实准确,以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注册下载打印),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组织部门或党委(党组)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2)限报岗位。在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下,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发现应聘人员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要求。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分类及具体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专科、本科、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执行(附件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正式聘用前凡被发现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喀什地区人社局会同上海市人社局统一制作并发放准考证,并通知考生于2024年9月5日-6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30-20:00)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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