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集聚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加快推进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霍尔果斯片区建设,根据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总体安排,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招才引智活动。现发布第二批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面向疆内外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直接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专项办公室联系,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引才职位
详见附件二维码。
三、引进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服务霍尔果斯发展。
2.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对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主要引进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备职位所需学历、专业及技能资质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引进范围:
1.自治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情形的。
四、优惠政策
1.引进人才来霍工作,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含试用期),协议期内免费拎包入住按照 五配 标准装修的人才公寓(配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家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80平方米左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50平方米左右。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分别一次性给予具有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本地购房补贴,享受购房补贴后不再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所购住房三年内不得转让。
3.引进人才按照《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岗位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享受同等待遇。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经考核优秀的可任正科级实职,特别优秀的可推荐为副县级人选;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经考核优秀的可任副科级实职。
4.引进人才在霍尔果斯落户的,配偶、子女户口可随迁,并允许携带直系亲属落户。
5.协议期内,引进人才父母、配偶在外地,当年未探亲的,鼓励父母、配偶和子女来霍探亲,疆外的每人补贴2000元(限每年1次2人),疆内州外的每人补贴500元(限每年1次2人),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报销。
6.开发区(市)重点企业引进的紧缺人才,享受企业自主招聘有关配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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