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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广东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山考区报名简章

08-30 08:37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广东省财政厅注 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 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广东考区报名简章〉的通知》(粤财考〔2025〕1 号)的规定,现 将 2025 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山考区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 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 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 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 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

  日止不满 5 年者;

  2.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 未满者;

  3.已报名参加 2025 年8 月 30 日-31 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 试欧洲考区考试者;

  4.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或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 师资格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 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 ,简 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 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资格审核和交费确认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 2025 年 4 月 8 日 8:00-30 日 20:00,登录网报 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此期间,报名人员可 以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对报考科目和报考地进行调整。首次报名人 员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 1 年 1 寸正面免冠白底 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予以 更新。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联系中山市注册会计

  师协会(简称市注协)咨询办理,联系电话:0760-88818072。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无法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广 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注协)查询办理,联系电话:020-8 3063573。

  (二)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持国(境)内学历的,应 当通过学信网 APP 进行学历信息认证授权,授权后由网报系统根 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 (境)外学历的(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填报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 由市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持国(境)内学历的,应当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8 月 4 日通过学信网 APP 进行学历信息认证授权,授权 后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当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8 月 4 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市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3.持非居民身份证件(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 以军队院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 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 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进行审核。

  4.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得参加考 试。

  (三)交费确认

  1.报名人员应当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30 日(每天 8:00-20:00) 登录网报系统完成交费确认。在此期间,为方便考生根据个人备 考情况审慎交费,允许考生在考区不变的前提下,对所报科目进 行调整确认。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 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2.2025 年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收费标准如下:审计、 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科目考试收 费 65 元/科;会计、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职业能力综合 测试(试卷二)科目考试收费 85 元/科。

  3.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后,可在网报系统查 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资格审核完成后在网 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

  4.报名人员可在完成交费后,登录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ht tps://ggzf.czt.gd.gov.cn/onlinePay/#/home ),或者关注“广东财政”微 信公众号查询打印电子票据。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

  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 6 个科目,也可以选择 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 (2025 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 (2025 年)》确定考试范围。为方便考生复习备考,中注协根据考 试大纲组织编写了专业阶段 6 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及经济法规汇 编,仅供参考, 自愿使用,不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用 书。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 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除试题作出特殊要求外,考试均使用中文作答。考试系统提 供 8 种中文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谷歌拼音输入法(微 软双拼方案)、搜狗拼音输入法(全拼)、极品五笔输入法、搜狗 五笔输入法、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 其中,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为中文繁 体输入法,仅限港澳台外考生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使用。 考试时,考生仅可选择使用考试系统提供的输入法及其相关功能。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1.专业阶段考试:

  2025 年 8 月 23 日(星期六)

  08:30-11:30

  13:00-15:00

  17:00-19:00

  会计(第一场) 税法

  经济法

  2025 年 8 月 24 日(星期 日)

  08:30-11:00审计

  08:30-11:30会计(第二场)

  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

  17:00-19:0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2.综合阶段考试:

  2025 年 8 月 24 日(星期 日)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二)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中山市范围内。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 东莞市。

  (三)中山考区拟安排会计科目两场考试

  考虑到参加会计科目考试考生人数较多,考点和机位相对紧

  张,为优化资源,中山考区拟对会计科目安排两场考试。具体安 排以准考证为准。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报名及机位准备 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同 一科目的一场考试,请广大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场次和 时间参加考试。

  六、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于 2025 年 8 月 5 日-20 日(每天 8:00-20:00)登录网 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将不能下载打印 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七、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 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预计 2025 年11 月下旬可登 录网报系统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具体时间以中注协官网 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 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 5 年内有效。对在 连续5 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 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

  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电子证书。

  (五)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及全科合格证电子证书 均可在网报系统自行查询、下载打印。

  八、专业阶段考试免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 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执行。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 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 件(可在网报系统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

  (二)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 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 准考证载明的考试场次、时间参加考试。

  (三)进入考场时,应考人员可以携带钢笔或者签字笔、铅 笔、直尺, 以及不带有文字、公式显示或存储、录音录放、信息 收发、无线网络、蓝牙等功能,不带有 CTLG 键、SHIFT 键、ALPHA 键和 OPTN 键,且机身不带有 USB、Type-C 等接口的计算器。不 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得携带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 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 以及书籍、纸张、饮品或其他与考试无关 的物品进入考场座位。考试期间,考生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 和安排。

  (四)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第 5 个 工作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复核申请,中注 协将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复 核工作。

  (五)中注协将通过网报系统及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考试相关通知公告,请报名人员予以关注。

  (六)报名和交费期间,如报名人员需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 的技术问题,请于工作日与中注协(8:00-11:30,13:00-17:00)或 省市注协(8:30-12:00,14:00-17:30)联系。联系电话如下:中注协 010-

  88250110 、88250119 ,省注协 020-83063573 ,市注协 0760-888180 72。

  如需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报名人员可将问题发送至 中注协设立的考试咨询邮箱:cpaks@cicpa.org.cn。

  (七)请报名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地,建议按工作地、居住地 就近或者就地报名参加考试。同时,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应及时 关注考区所在地注协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遵守并配合落实考区 所在地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

  (八)报名人员应当注意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应按照本简章 规定的办法登录网报系统或者中注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切 勿通过其他链接登录。

  特别提示: 中注协不举办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也不

  委托任何单位或者机构进行考前培训辅导。请广大报名人员切勿 轻信虚假宣传,防止上当受骗。同时,中注协将全力协助公安机 关打击以“保过”、“真题”、“查分、改分”等为幌子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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