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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026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苏州考区)有关事项通知

06-04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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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县级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5〕86号)要求,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9月举行,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试报名系统中公布的报名点报名。现将我市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点击查看详情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获得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于2026年5月12日至6月25日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提交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以往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可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查询确认,无需再次申请。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但必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时间,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二、报考地域及考区选择

  (一)报考地域规定: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二)报名点选择:

  张家港市、太仓市、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系统“苏州市”考区下选择所在地区报名。

  昆山、常熟不属于“苏州市”考区,该地区考生请在“江苏省”下直接选择“昆山市”或“常熟市”报名。

  三、报名费用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规定,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考试费,每科60元。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6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我市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入“考试用书订购”系统选购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购买。

  五、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6年9月5至6日举行,共2个批次。报考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点击查看详情

  六、报名时间

  2026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至7月2日,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应于7月1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

  七、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考。

  (二)网上报名及审核

  报名期间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按系统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及地址务必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后期证书邮寄),经系统审核通过后进入缴费环节。

  (1)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对于国(境)外学历学位审核按照苏财会函〔2019〕6号文执行(见江苏省财政厅网站);

  (2)属地证明。在职在岗人员提供近1-6个月在苏州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苏州市社保中心网打印或在“智慧人社”、“支付宝”APP中搜索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其他人员提供苏州属地户籍证或居住证(可提供“苏周到”APP中“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或“江苏省居住证”电子凭证截图);

  (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三)网上资格审核

  各地财政局应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对照报名条件和报考地区严格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交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提示:考生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发票,各地财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后期补打发票可下载“苏服办”APP,登录后点击“江苏省财政电子票夹”,下载相应的电子票据。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9月4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无法参加考试。

  八、成绩查询

  中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26年10月30日前公布。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九、证书发放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因中级资格证书需由人社部统一印制,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各级财政部门官方网站信息。证书发放由江苏省财政厅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统一送达考生本人签收。考试管理机构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

  在证书领取前,考生可以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成绩合格单作为证明办理相关事项。

  十、其他事项

  (一)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报名考生填报相关信息时,务必认真细致,确保准确无误。

  (三)报名考生请务必关注苏州市财政局官网“苏州会计之窗”栏目或微信服务号“苏州会计之窗”,及时了解相关考试考务信息。

  点击查看>>>

  苏州市信息采集办理点联系方式

苏州市财政局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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