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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黑龙江大庆市大同区营商环境监督员公告

08-12 12:30

  为凝聚社会共识、汇聚发展合力,拓宽监督领域,健全监督网络,完善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等规定,拟公开招募营商环境监督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募对象

  包括但不限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经营主体、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等人员

  二、招募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能力,熟悉相关领域业务,依法履行职责,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三)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调查研究、问题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四)大专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以上,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有参加监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五)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严重失信记录;

  (六)在大同辖区内工作、学习或有住所。

  三、招募方式

  营商环境陪同执法监督员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特邀等方式招募,以单位推荐为主,共计招募营商环境监督员5名。

  四、招募程序

  (一)招募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8月27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填写《大同区营商环境监督员(申请)推荐表》(见附件),并将申请表(照片和WORD电子版)及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也可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大同区营商局(大同区人民政府537室)。

  (二)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毕业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联系方式

  大同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6165238,邮箱:dtqysj@126.com。

  五、工作职责要求

  (一)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提供全国、各省(市)营商环境工作政策和动态;

  (二)营商环境监督员应当独立、公正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落实柔性执法;

  (三)营商环境监督员开展陪同执法检查工作应当客观对待违法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得干预行政执法检查,如实记录行政检查行为并向营商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合法合理的意见建议;

  (四)积极参加陪同执法监督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掌握与陪同执法监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业务知识;

  (五)根据通知参与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及其他方面的调查调研;

  (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未经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同意,严禁对外以营商环境监督员名义发布任何消息;

  (七)按时完成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委托的其他事项。

  六、任用期限

  营商环境监督员任期为2年,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

  七、其他事项

  营商环境监督员履行职责没有任何工作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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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区营商环境监督员(申请)推荐表

  大同区营商环境监督员招募岗位表

大同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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