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了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对公务员考试体检环节的部分项目和要求进行了调整。新标准将从2026年8月1日起执行。
与旧版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调整了以下几方面内容。在视力要求方面,除特殊职位外,普通公务员岗位的视力标准由原来的矫正视力4.9调整为矫正视力4.8,适当放宽了对视力的限制。在听力方面,将听力测试标准由原来的5米耳语法调整为3米耳语法,与当前医学标准保持一致。
在生化指标方面,新标准调整了转氨酶等指标的参考范围,更加符合现代医学的临床标准。同时取消了部分非传染性皮肤病的限制,如非活动期的银屑病、白癜风等将不再影响录用。这些调整体现了对考生健康状况更加科学、包容的态度。
但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对传染性疾病的筛查要求更加严格。核酸检测技术被纳入体检流程,对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性疾病的检测准确性大幅提升。同时,心理健康评估也被纳入了体检推荐范畴,部分地区已经开始试点心理健康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