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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2023年招聘65名人员

02-12 09:17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招聘由漳州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联合组织,共计划招聘65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漳州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年龄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招聘报名系统(http://zzgx.lywsrc.com)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个人工作经历须详细填写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及负责工作内容等信息,以便招聘单位资格审核),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电子文档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报考人员须上传以下材料电子文档(jpg格式,照片要求清晰可辩):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必须在有效验证期内)。

  2.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3.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11月15日-11月21日17:00前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确认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1月23日-11月24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报名,进行考试确认后,方可取得考试资格;未及时确认的报考者,将视同为不参加考试,取消考试资格。一旦确认“参加考试”或“不参加考试”,则无法修改结果,请考生慎重选择。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且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于11月28日上午9:00起,自行登录招聘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核、面试的依据,请妥善保管。

  (六)报名时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将不能重新申报岗位,但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仍可就原岗位,修改补充完善个人信息重新提交审核,直至申诉截止时间为止。

  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考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申诉审核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11月15日-11月22日17:00前与招聘单位联系,并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提出复审申请。

  (三)资格复审

  由招考单位负责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网上考务信息通知。

  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必须在有效验证期内)、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及其评审表等。

  2.所招岗位要求具备工作年限和经验的,皆须提供以下2份工作经历证明:①提供原单位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以上材料如未能体现个人入离职时间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信息须由原单位重新开具工作证明;②提供个人社保历史缴交明细。

  3.所招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含预备党员),须所在党组织关系开具的党员关系证明或“党员e家”个人信息页面截图。

  4.所招岗位面向漳州高新区随军家属的,须提供军人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由漳州高新区人民武装部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须与网上报名时填写个人信息一致。

  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综合基础知识80分+申论2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所招岗位面向漳州高新区随军家属的,50分及以上为合格。

  4.符合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属原“985、211”工程高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免笔试。

  5.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6.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面向漳州高新区随军家属岗位的不受比例设限,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其他特殊情况需降低比例开考的,具体岗位调整情况届时将通过漳州高新区人力资源网(http://gxhr.hxrc.com/)进行公告。  

  请各考生注意关注相关信息,进入笔试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地点及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卷面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卷面成绩出现末位成绩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综合成绩与确定拟聘用人选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进入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以面试成绩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2.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拟聘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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